行业动态
通知公告
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建政秘〔2019〕119号)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管局,各施工企业、有关开发建设、监理单位:
2019年4月6日百合公馆工地(施工单位:蚌埠市二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安徽中润投资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合肥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4月23日中粮一号院(北院)项目(施工单位:通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蚌埠中梁筑信置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明康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各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分别造成一人死亡。为深刻汲取这两次事故的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再次发生,确保全市住建系统“五一”期间生产安全。决定自即日起到5月10日,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
这两起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检查流于形式,安全生产管理存在严重漏洞。相关管理部门要认清形势,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组织领导,立即部署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把防范事故作为首要任务,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分析当前在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范再次发生安全事故。
二、立即行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
(一)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各管理部门要按照省、市上级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突出重点,强化对高大模板、脚手架工程、深基坑及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的排查力度。建筑工程各方主体对本单位要不折不扣、毫不松懈的管控好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一个不漏纳入施工安全管控范围内。
(二)积极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标准。在严格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要求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和落实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把《标准》应用到所有在建项目,强化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控,提高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三、加大安全隐患查处和事故处理力度
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各管理部门要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对账销号;要切实强化排查期间的监管执法,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相关单位要建立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对事故责任单位实施联合惩戒,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要从严、从快处罚,使得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各企业将各自排查的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报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监站),无安全隐患的也要“零报告”。各县、区住建部门要根据工作情况及企业自查的情况,开展巡查,并将检查开展情况报委质安科(联系电话:0552-2567032;电子邮箱:bbzjwzak@163.com),市住建局将根据情况开展督查。
2019年4月28日
